她要成婚了,不是閃婚。未婚夫是她從前的戀人,她的高中同窗。
她和他2002年大學畢業后,談了兩年多的愛情,成果分手了,由于一個冰激凌。
那是2004年的一個夏夜,約晚上9點半左右。
她說:“我要吃冰激凌?!?
他說:“超市商場9點關門,你讓我到哪里買?”
她說:“我就要吃,我知道四站路以外的紅綠燈左近有一家24小時停業的店?!?
他沒有去,她自己去了,吃完冰激凌,再也沒有回到他的身邊。
分手后,她和他沿著各自的軌跡,走了一大圈,都相了許多次親,談了一兩次短暫的愛情,但都沒有成果。
本年3月,她一個外地同窗來京,在北京的同窗借機聚了一次,她去了,見到了他,才知道他也還是獨身。
聚會結束時,他說:“我請你吃個冰激凌吧?!?
她就去了。她吃了一個又一個,連吃了三個后。
他不忍心了,說:“吃不下就不要吃,假如你想吃,我天天買給你?!?
阿彥的淚便流了出來。
后來,她嘻嘻笑,笑罷說,她覺得,愛情其實分三種。
她說,其實,那次9點半要吃冰激凌,是自己故意找茬。由于此前,她聽到凱的媽媽在電話里問,你們什么時分成婚?接完電話,她和他的心就和北京的夏夜一樣燥熱愁悶,他們都基本沒想過成婚的事,他們愛情僅僅為彼此吸收。
所以,當成婚這個詞一呈現,兩人便找了冰激凌這么大的托言,逃避了。這種愛情其實就像軍事演習一樣,僅僅一種對愛情的感觸和體驗,是“演戀”。
她說,這次與兩年前比,她和他作業沒變,性格沒變,收入也沒變幾,變的,是他們的心思。
畢業五年,在北京漂了五年,一直是無根的覺得,想成家了,心態發作了變化。
這時,她再遇到他,從頭愛情,心思準備從前成熟,愛情的意圖也比擬明白,便是為了卻婚,所以這種愛情,叫“婚戀”。
而與他分手后,她相過十幾次親,其間不乏優異男人。
中間,她也從前談過一次愛情,但當對方提出成婚時,她還是畏縮了。
對方當然做好了卻婚的心思準備,但阿彥沒有,所以對方是在“陪戀”,陪她愛情。